政协机关党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党组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班子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各委室副主任,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增加有关人员参加。

二、学习要求

机关党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科学决策紧密结合,与贯彻上级的重大决策及解决办公室工作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与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学习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

3.经济、金融、科技、法律、哲学、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

4.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政协党组安排的其他内容。

四、责任机制

建立机关党组学习责任制,党组书记任学习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讨论专题,主持集体学习和研讨。机关党组学习活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做好学习内容选定、学习签到、学习计划安排和学习记录等各项服务工作;监察干事做好会议纪律、到会情况统计工作,每月通报一次。

五、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主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专家辅导相结合。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半年研讨1次;集体学习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结合年度中心工作,划分学习专题,确定学习主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每月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顺延),以讨论、交流发言、专人辅导、观看视频等;每季度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

六、其他要求

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须向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请假,事后进行补学。机关党组成员和各委室副主任要带头参加学习,做出表率,自觉遵守学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