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考准考实干部的政治素质,选拔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是指在干部考察中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进行考察了解。

第三条  政治素质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征求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综合鉴定等方式进行。

 

第二章  个别谈话

 

第四条  认真听取考察对象上级领导对其坚持党的领导方面的情况介绍,重点看能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平时工作中能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看是否存在阳牵阴造、口是心非,摘“两面派”、做“两面人”的情况。

第五条  注重听取考察对象上级领导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其坚定理想信念方面的情况介绍,重点看是否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特别是面对个人进退留转时能否保持政治定力,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有无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置身事外,对政治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见微知著、防息未然,对挑战政治底线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听之任之、逃避责任、失职渎职的情况。

第六条  充分听取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敢于担当方面的情况介绍,重点看在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思路和举措中能否积极作为、主动履职、先行先试、突破瓶颈;重点看在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转型综改和招商引资中能否破解难题、提高效率、狠抓落实;重点看在“拆违治乱提质”行动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复杂矛盾纠纷中能否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重点看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承担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否主动尽责涉险、积极担当,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顶得上去。

第七条  广泛听取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情况介绍,看其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深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行为。

第八条  专门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的意见,考察对象担任党支部书记的,重点了解其履行“一岗双责”、发挥支部书记作用等情况;不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了解其参加组织生活、发挥模范作用等情况。

第九条  注重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和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行为,了解其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情况。

第十条  组织谈话人员填写《干部政治素质民主测评表》,高度重视测评中的不同意见,进一步间清原因,弄清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