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没有把抓基层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作为硬任务、硬指标抓落实。从思想深处分析,是自己重“显绩”轻“潜绩”,愿意抓交通项目建设这样容易出成效、出政绩的工作,不愿抓党建工作、民生工程等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是功利思想、浮躁心理在作祟,政绩观存在偏差。

二是工作作风不实。由于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深入基层支部开展党建调查研究的不多,没有亲力亲为,真正腾出空来、静下心来、耐住性子与服务对象和基层党员面对面地交心谈心;没有真正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寻医问诊、对症下药”;没有找准经济工作与党建工作的联结点和切入点,把“勇争一流,争当标杆”作为工作标准,探索出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相得益彰的好办法。

三是监督管理不够。虽然健全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但缺乏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组织制度,工作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有的虽有制度,但监督落实不好,对不履行职责和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大多是批评教育,没有很好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

2.

一是定位还不够准。对自身监督责任认识的还不深不透,侧重于对下执纪、监督,而在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内监督方面,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没有切实尽到监督责任。二是监管还不够不严。虽然及时贯彻传达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路线、方针、政策精神,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没有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尤其是闭环管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还存在监督不到位、考核不系统、整改不及时等问题。三是问责不狠。面对干部作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老好人”思想,不能抹开情面、放开手脚、严肃处理,批评多于追责,致使党规党纪的震慑力没有彰显,敬畏心淡化。四是教育不实。虽然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但是针对性和创新性不强,导致一些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等方面上放松了要求、降低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