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重要的党内生活制度,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评定评议等次。

二、评议内容

1.政治素质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动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按照党员先进性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拥护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实现现阶段的目标任务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业绩方面。主要是从党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完成方面进行评议。看党员是否拥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勤于工作,勇于创新,履行岗位职责,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是否主动联系和服务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支持关心农村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是否积极参加结对帮扶和共驻共建活动,发挥自身特长,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3.作风建设方面。主要是对党员在学习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是否牢记“两个务必”;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是否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对不良倾向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严格管理;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人民公仆。

4.组织纪律方面。主要看党员是否执行党的决议;是否自觉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持一致,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是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