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9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十九大代表中的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一、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

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并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所以这次全会的历史地位及其深远影响,应当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长远发展中来认识和把握。

首先,这次全会召开背景特殊、时机重要。现在,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从国际看,世界发展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收官阶段。今年又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召开十九届四中全会,更加凸显了会议的特殊性和战略性。

其次,这次全会主题重大、事关根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党中央决定用一次全会就这个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是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这既是坚定“四个自信”,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政治宣示,也是统筹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坚定不移将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政治动员。

第三,这次全会成果丰硕、影响深远。全会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决定》。《决定》最大的历史贡献是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决定》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历史性成就,集中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深刻阐述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四中全会是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随着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优势,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