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的进取心,是为党的事业奋斗的思想基础,也是个人成长进步的精神动力。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要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有所建树,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拥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总会有积极进取的心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总会有凝聚众智的办法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消沉、推脱、混日子,与想干事的奋斗者无关。实践表明,任何伟大事业的成功,任何伟大梦想的实现,都源于一个“干”字。不干事、不担当,不仅对事业有害,对个人成长也是百害而无一利。

对党员干部来说,无论是提拔重用,还是平级交流任职,肩上都担负着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因此,一定要珍惜信任,牢记重托,强化进取意识,以饱满的热情、严谨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从身边小事做起,把工作落细落实,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始终将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和行动自觉,强化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意识,积极投身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之中。坚决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被动情绪,消除不求上进、不思进取的观念,祛除虚浮与沉沦思想,不推诿责任、不回避问题,敢抓敢管、迎难而上,不自觉谋群众之所想、应群众之所急、干群众之所盼、解群众之所难,始终坚持把维护、发展、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以实际行动体现 “做官”与做人做事的内在统一。

讲政治

政治意识是打头的,且始终都被摆在重要位置。党的一大就设有负责党内政治意识工作的组织部和宣传部,二大党章中专门设有“纪律”一章,实际上是为党的政治意识立下“总要求”“总规矩”。大革命失败后,增强党的政治意识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毛泽东同志相继提出“教育党员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这个方向是不可动摇的”等重要论断。党的七大提出“团结一致,争取胜利”“没有统一纪律,没有民主集中制,没有民主或者没有集中都不行”“党员就要服从组织,服从党的决议”等论断。这些都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政治意识上达到了相当的成熟。

新中国成立后,政治工作在全党、全社会铺展开来,党政军专门设立政治工作制度,并提出“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政治工作保证全军指战员都具有粉碎敌人进攻、争取更大胜利的坚强斗志和高昂士气”等论断。此外,党中央讨论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提出许多增强政治意识的具体要求,赋予政治意识更加丰富的内涵。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到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为此,党中央重新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维护党规党纪,整顿党风,增强党的政治意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有利于增强全党政治意识的十二条准则。此后,政治意识在党内得以不断强化深入。特别是从党的十六大起,“政治意识”一词开始大量出现在党的文件中,且始终处在各个意识的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