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贯彻学习方针,形成学与教制度化、常态化。我院党组织认真贯彻上级精神,一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统筹抓好全体党员的教育开展工作;开展党总支书记带头讲党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应知应会党建知识答题活动。二是扎实推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围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大部制改革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突出主责主业,开展大讨论,围绕解放思想抓创新。三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和考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会议精神、检察工作和个人思想开展心得体会交流讨论,学习心得体会。

(二)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总支成员与各支部定期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新要求,研究部署我院党建工作具体落实措施,发挥党组织管大局、把方向、抓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相关制度,强化责任,根据人员调动情况,部分党员从新划分支部,并对三个支部书记进行改选,由三名副检察长分别担任三个支部书记,层层落实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制,紧紧抓住党组织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党的工作部门和具体人员责任。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促进监督责任由虚变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务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