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活动的安排,今天,由我和大家一起就提高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质量这一主题,和大家交流一下。我们都知道,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

就当前各级党组织班子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议事不民主。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较差,“随大流”现象比较突出,认为党委、支部会议就是主要领导“拍板定调”,凡事“看脸色、听话音、顺杆爬”,缺乏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有的对工作不研究、不思考,开会只出人不出力,人到心不到,提不出什么建设性意见,对一些实质性问题,不敢大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有的不够自觉,开展党内批评时,不愿讲问题,怕问题讲多了影响相互关系,即使讲问题,也是讲自己多,讲别人少,讲工作多,触及思想少,讲一般性问题多、讲敏感问题少。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造成党委、支部集体议事质量不高,影响决策的科学性。二是规矩不落实。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缺乏全局观念,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跟自己分工有关的问题就发表意见,跟自己关系不大的工作就随声附和,不发表或少发表个人看法,只求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无原则地一团和气,导致党内生活“一潭死水”。有的习惯站在部门或个人的利益上思考和处理问题,把一些庸俗的思想作风带到党委、党支部领导工作中,讲交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讲利益不讲政策规定,对涉及部门或个人利益时“据理力争”,给党委、党支部决策增加阻力。有的在自己的意见被多数同志否决后,固执己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对已作出的决议发表不同意见,妨碍决议落实。三是责任不担当。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习惯把责任往上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交办的事情拖来拖去,最终杳无音讯;有的热衷于将责任下移,接到任务后,转身马上交给相关下级单位或个人,不教方法经验,只顾下压任务,“履责”变“推责”。有的担当意识不强,对一些需要多个单位参与的工作,没有主动跟进协调,出了问题后,就以集体研究决定为借口,互相推诿扯皮,不敢担负责任。有的在执行决议过程中,自作主张,自以为是,违背集体决定,导致决议着不了地。四是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性不强,对分管工作上级推一下动一下,对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习惯坐等上级意见和政策;有的对基层工作推动迟缓,久不见成效等现象,习惯于指责,思想发动不够,督察问效不力,没有反思自己是否提出工作思路、解决办法、帮助协调。有的有畏难情绪,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甚至认为工作容易得罪人,找借口百般推诿,遇事打哈哈,发现苗头不提醒,出现问题不批评。有的对分管工作讲的多、实干少,部署多、落实少,更有甚者遇到困难绕着走,遇难事就想撂挑子,不正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