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建党百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市委“全面落实年”要求,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为主线,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实施“三大工程”、着力持续正风肃纪,全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贯彻“财为政服务”理念、加快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建设“三城一地”、深入实施首位战略提供坚强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重要窗口”中的“最精彩板块”贡献财政力量。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政治建设,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我省《若干措施》,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在财政落地生根。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担当,推动形成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把政治建设要求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

(二)党建引领服务财政中心。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实现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积极创设服务载体,凝聚党员力量,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预算管理绩效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等中心工作中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实施首位战略、打好“四大会战”、推进“百年百项”、防控重大疫情,做到“党委有号召、组织有响应、党员有行动”,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深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直接责任、党支部落实责任的“四责协同”机制。深化政治生态情况动态分析,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对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常态。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妥善处理好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融监督于管理之中,压实每一个处室、单位的监督职责。坚决完成巡察整改政治任务,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强化整改举措确保落细落实,巩固整改成效助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