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大优势。 20 世纪 20 年代,前苏联领导人斯大林在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问题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是按计划进行的”,其后在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制定并通过了 1928—1932 年国民经济计划,标志着五年计划的诞生。按照这个发展模式,从 1927 年到 1937 年苏联一跃而成为世界第二工业强国。斯大林逝世后,政敌英国首相丘吉尔非常感慨地评价说:“他接过的是一个扶木犁的穷国,他留下的是一个拥有核武器的强国。”斯大林是令对手不得不佩服的人。足见其杰出和伟大。《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明确了二战后的体制机制。斯大林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集大成者,其标志是短短二十年的时间建成了强大的社会主义苏联,并以此为基础打败了法西斯德国,这就是斯大林的两大历史功绩,永远抹灭不了。由此可以充分肯定斯大林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在此我们对其不作全面的功过评价。此后,中国、越南、古巴、朝鲜(七年计划)等国家纷纷效仿,制定国民经济计划成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标志之一。韩国、印度、马来西亚等非社会主义国家,也曾经或正在用五年计划来指导经济社会发展。但对于处于西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欧美资本主义国家来说,制定五年以上的长期规划并加以落实几乎不可能。《福布斯》有一篇文章曾写道:“我们目前的体制不能实施类似五年规划的方案,因为我们无法让政客承担责任”。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恩格尔曾说:“在中国为下一代制定五年规划之时,美国人只在为下一届选举规划”。虽然任何政党在竞争选举中,都会提出所谓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但选民很清楚,一旦选不上,这些规划都是空的,即使选上,四年后如果该政党下台了,这个规划也就可能终止了,或根本都还没有来得及实施,这个长远的规划将被新的政见和规划替代。这是西方制度的一个重大弊端。